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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8-21

 請於每學期末期末考前(6月或12月),申請下學期學雜費減免,

例:113年6月期末考時.可申請113年9月開學的減免.
     114年1月期末考時.可申請114年2月開學的減免,,

    備註:
    1.提前申請,收到的繳費單就已經完成減免.
    2.錯過申請時間者,可在每學期開學前儘速補申請, 待確定減免後再補印繳費單後繳費)

發布單位: 生活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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